根據學校《焦作大學教師頂崗實踐工作管理辦法》(焦大政[2018]27號)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情況需要,經研究決定擬于近期開展頂崗實踐教師考核工作。
學校頂崗實踐工作自2016年下半年開始,至2018年10月30日,共有52人需參加頂崗實踐結束后的考核工作。名單附后。
請涉及到的部門根據文件規定,認真組織開展考核準備工作。具體時間和地點于2018年11月2日前報教師實踐教學能力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樓207#),本次考核工作須于2018年11月16日前結束。
對于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文件規定追回頂崗期間所發補助,并視情況確定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下格次。考核中發現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情況者,除追回頂崗期間所發補助,并視情況確定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下格次之外,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頂崗實踐工作和校級以上層次的評優評先工作以及職稱評選工作。
名單
教師實踐教學能力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