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八次會議2016年10月11日通過)和《教育統計管理規定》(教育部令44號,2018年5月15日),全面系統地掌握學校各類數據,如實反映學校教育事業發展水平,為學校編制發展規劃、科學決策、高效管理提供真實數據資料,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現將2020年高等教育事業統計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責任到人原則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部門負責人為本次統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數據管理負責人具體把關,數據管理工作人員負責本次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準確,按要求準時提交。
(二)數據真實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各項數據必須真實、客觀、可靠,不得虛報、瞞報、漏報、誤報。
二、數據統計任務分工及相關說明
(一)數據統計任務分工
按照河南省教育廳下發的高等教育學校統計報表涉及的內容,質量發展處做好指標說明,并將基礎數據的采集工作分解到各相關部門(見附件2),相關部門按照要求如實在數據統計專用筆記本電腦上完成數據錄入、匯總、校驗,質量發展處完成報表生成與上報工作。
(二)指標、填表說明
本次統計數據的區間時間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統計時點為2020年9月1日。
各部門根據要求,認真組織本部門的數據填報工作。對于較上一年度上下浮動超過10%的數據,需進行解釋說明。
三、工作進度安排
(一)各部門確定的填報人請按要求提前準備好填報數據,按時間節點(附件5)到質量發展處填報。
(二)10月20日前,各相關部門根據工作分工內容完成數據采集導出打印,由部門領導簽字蓋章,經主管校領導審核后報質量發展處。
(二)10月27日前,質量發展處進行系統數據審查及校驗,打印報表,上報校領導審閱核準。
(三)11月4日,質量發展處將統計報表報省教育廳,完成學校的數據填報工作。
四、具體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數據管理工作人員要按照數據填報分工情況,認真組織本部門的數據填報工作。同時,部門負責人要對數據報表內容進行嚴格審核,對本部門填報的數據負責。
(二)實行“誰填報,誰負責”的工作原則。數據核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并對學校影響較大時實施追責。各部門嚴格按照工作進度安排完成相關工作任務,采集的原始數據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簽字蓋章后報質量發展處。
(三)采集周期相同的數據要求與人才培養狀態平臺數據保持一致。
有關數據統計的具體問題,請咨詢質量發展處。
聯 系 人:司國斌 都玉玲
聯系方式:2989290
附件:1.通知
2.焦作大學高等教育學校統計報表任務分解表
3.焦作大學高等教育學校統計報表審核表
4.焦作大學2019年高基報表
5.焦作大學高等教育學校統計報表時間節點
6.基本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