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加快培育壯大創新引領型平臺,提升我省自主創新能力,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和評價工作的通知》(豫發改辦高技〔2024〕19 號)要求,現將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和評價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作
(一) 申報領域
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能源、新能源汽車、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二) 申報條件
1.依托大中型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共同建設,需明確牽頭單位和共建單位,申報單位須在我省注冊成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豫發改高技〔2021〕77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方向定位明確,發展思路清晰,任務和目標符合產業和技術發展趨勢,建立規范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具備按期建設、正常運行和持續創新的各項支撐條件,且相同行業細分領域和方向上無已認定或命名的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期一般不超過2年。
(三) 申報數量
“雙一流”建設高校限報3家,“雙一流”創建高校限報2家,其他高校限報1家。
(四) 材料報送
1.申報程序:按照省發改委通知要求,省屬和民辦高校通過教育廳推薦申報,市屬高校通過所在地市發改委推薦申報。
2.材料編制:遴選符合申報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設基礎的創新平臺,根據《管理辦法》和申報大綱(見附件2)要求,編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于2024年4月8日前一式三份報送學??蒲刑?/span>。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1)、申請報告紙質文件及電子版。
二、評價工作
(一) 參加范圍
2024年之前獲批建設的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數據采集時間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評價要求
1.材料編制:按照《管理辦法》及本通知要求編制評價材料,匯總報送評價材料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匯總表》(見附件3)。評價材料包括《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自評價報告》《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評價數據表》《評價數據證明材料》。各工程研究中心要實事求是,認真填報評價材料,有關評價數據的證明材料請參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工作指南(試行)》,并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出具信用承諾書(見附件4)。對于不按通知要求報送材料的,評價結果視為不合格。
2.評價和結果公布:省發改委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評價、現場考察,經綜合平衡、統籌研究后,確定并公布評價結果。
(三) 材料報送
請各高校于2024年4月15日前將本校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匯總表及各平臺評價材料(一式三份附電子版光盤,光盤注明所屬主管部門名稱和平臺名稱)報送學??蒲刑?/span>。
有意申報教師,請按照上述要求認真準備材料。如有疑問,請與科研處聯系,聯系電話:2989077,聯系人:劉云朋、李新鳳。
附件:1.各單位申報數量(略)
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大綱
3.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匯總表
4.河南省XX工程研究中心評價信用承諾書
科研處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