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門):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關于開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計劃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申報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函〔2024〕533號)文件要求,現就中原英才計劃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的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和名額分配:
1.全省共評選出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14人,其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論領域優秀人才 1-2 名。
2.我校推薦名額為1人。各教學部門限推薦符合條件人選1人。
二、申報條件:
申報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需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和業績條件。
1.基本條件:
具有中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誠實守信;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嚴謹的學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精神。
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弘揚踐行教育家精神,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師德高尚、業務精良,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新,教學成果和教育質量突出,具有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能力,在教育領域和社會上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師生群眾公認。
2.業績條件: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和企事業單位一線實踐經歷,因材施教,課堂教學靈活多樣,教學研究能力強。面向行業企業實際需求,積極開展相關生產、技術和培訓等社會服務,積極參與“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和 1+X 證書制度試點工作。
2)申報人應累計具有企業(單位)相關技術(或管理)崗位 3 年以上工作經歷。
3)擁有至少一項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近 3 學年承擔本校教學任務(包括實訓、實習等實踐課程)不少于每學年 180 學時。
5)主持完成省級及以上教科研項目。
6)主講課程為省級及以上精品課程(在線開放課程)或負責開發有高水平高職數字化專業教學資源。
7)教學團隊建設水平高且成員業績突出。
8)非現任校級領導。
三、申報推薦材料
申報人員參考《2024 年度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遴選指標體系》(附件 1),按照《2024 年度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推薦人選上報材料說明》(附件 2)的要求,填寫申報材料,整理佐證材料(申報書及各項表格詳見附件)。
四、工作要求
請各學院(部門)動員本部門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申報,于9月3日下午5點前將申報人相關材料(申報書、佐證材料等)報人事處,電子版發郵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處
2024年8月28日